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壮骨麝香止痛膏
祛风湿,活血止痛。用于风湿关节、肌肉痛、扭伤。
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
产品介绍

 

  【成份】人工麝香、伤湿止痛流浸膏、水杨酸甲酯、薄荷脑、冰片、樟脑、芸香浸膏、颠茄流浸膏。辅料为橡胶、松香、氧化锌、羊毛脂、凡士林、液体石蜡。

  【功能主治】祛风湿,活血止痛。用于风湿关节、肌肉痛、扭伤。

  【用法用量】外用,贴于患处。

  【性状】本品为淡黄绿色的片状橡胶膏;气芳香。

  【规格】每张7×10厘米

  【不良反应】本品可能引起瘙痒、刺痛、皮疹(如红斑、丘疹、水疱)、用药局

  部水肿、皮肤溃烂等,极个别有全身不适。

  【禁忌】

  1.孕妇禁用。

  2.婴幼儿禁用。

  3.皮肤破溃、皮损或感染处禁用。

  4.对本品及所含成份(包括辅料)过敏者禁用。

  5.对橡胶膏过敏者禁用。

  【注意事项】

  1.本品为外用药。

  2.切勿接触眼睛、口腔等黏膜处,使用后即洗手。

  3.忌食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
  4.有出血倾向者慎用。

  5.糖尿病严重者慎用,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。

  6.运动员慎用,且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
  7.青光眼、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
  8.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。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
  9.本品含生川乌、生草乌、生马钱子,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。自行用药宜在7天以内,如用药超过7天,应向医师咨询。

  10.用药后局部皮肤如出现瘙痒、刺痛、皮疹时,应立即取下,停止使用,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。如出现皮肤以外的全身不适,应立即停用,严重者应及时就医。

  11.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
  12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  13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  14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
  15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  16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  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  【贮藏】密封,置阴凉干燥处(不超过20℃)。

  【包装】药用复合袋包装;4片/袋。

  【有效期】36个月。

  【执行标准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3-B-2689-97-2006及国药典中发(2009)146号

 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50020461

  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18年01月31日

  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】

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: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

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: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希尔安路168号

  【生产企业】

  企业名称: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

  生产地址: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希尔安路168号

  邮政编码:401520

  电话号码:(023)81660303

  传真号码:(023)81660303

  注册地址: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希尔安路168号

  网 址:http://www.hilan.cn

 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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