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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柴胡颗粒
解表散热,疏肝和胃。用于外感病,邪犯少阳证,症见寒热往来、胸胁苦满、食欲不振、心烦喜呕、口苦咽干。
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
产品介绍

 

  【成 份】柴胡、黄芩、姜半夏、党参、生姜、甘草、大枣。辅料为甜菊糖苷、玉米淀粉、糊精。

  【功能主治】解表散热,疏肝和胃。用于外感病,邪犯少阳证,症见寒热往来、胸胁苦满、食欲不振、心烦喜呕、口苦咽干。

  【用法用量】开水冲服。一次1~2袋,一日3次。

  【性 状】本品棕黄色的颗粒;味淡、微辛。

  【规 格】每袋装2.5克

  【不良反应】监测数据显示,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:恶心、呕吐、腹胀、腹痛、腹部不适、腹泻、皮疹、瘙痒、潮红、多汗、头晕、嗜睡、胸部不适、过敏反应、心悸等。

  【禁 忌】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。

  【注意事项】

  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
 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
  3.风寒表证者不宜使用。

  4.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  5.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  6.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

  7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
  8.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  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  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  11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
  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

  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 药师。

  【贮 藏】密封。

  【包 装】铝塑复合袋包装;2.5克/袋×6袋/盒、2.5克/袋×9袋/盒、2.5克/袋×10袋/盒、2.5克/袋×18袋/盒。

  【有 效 期】24个月。

  【执行标准】《中国药典》2020年版一部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补充申请批件(批件号:2013B00615)

 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50020263

  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22年04月01日

  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】

  名 称: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

  注册地址: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希尔安路168号

  【生产企业】

  企业名称: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

  生产地址: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希尔安路168号

  邮政编码:401520

  电话号码:(023)81660303

  传真号码:(023)81660303

  网  址:http://www.hilan.cn

 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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